成人高等教育招生
一、选题及写作时间
1.本科、专科选题时间
本科论文(含学位论文及毕业论文,以下简称为本科论文)及专科实习报告选题起止时间均为2023年12月4日12时—12月15日12时。
2.本科写作时间
本科论文写作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12时—3月29日12时。
3.专科写作时间
专科实习报告写作起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12时—2024年1月26日12时。
二、论文对象及选题条件
1.本科学生
2019.03—2022.03入学批次专升本各专业未完成本科论文的在籍学生;
2017.09—2019.09入学批次的高起本各专业未完成本科论文的在籍学生。
2.专科学生
2019.03—2022.03入学批次高起专各专业未完成实习报告的在籍学生。
三、选题要求
1.本科学生选题要求
有学位申请意向的本科学生须在2312批次本科学位论文中进行选题,无学位申请意向的本科学生须在2312批次本科毕业论文中进行选题。在规定的选题时间内,学生可以改选论文批次或选题,选题截止后,学位论文与毕业论文批次无法更改。
本科学生在选题时,选择一个论题方向,并在“自拟题目”后的输入框内填入本科论文题目,才能提交选题。
学生提交自拟题目后,学院将在聘任指导教师之后,请指导教师对学生自拟题目进行审核,如果自拟题目审核不通过,学生修改后可重新提交自拟题目。学生在自拟题目审核不通过或未审核状态,也可进入开题报告环节,完成开题报告环节的稿件提交。进入初稿环节时如果自拟题目审核还未通过,平台会提示“注意:自拟题目审核通过后才能提交初稿稿件”,因此,在初稿提交开始前,自拟题目必须是审核通过的状态,否则,将不能提交初稿,影响本科论文成绩。
2.专科学生选题要求
专科学生在选题时,不用提交具体的题目,只选择论题方向。专科题目为:《专业名称+专科实习报告》(专科会计专业学生可选择撰写实习报告,也可以选择完成《专科实习报告写作要求及模板》(附件2)中《会计专科论题资源》中的一个题目)。
四、写作要求
1.字数要求
本科论文字数要求,理工类不低于8000字;文科类不低于6000字。
高起专实习报告字数要求不少于3000字。
2.内容要求
⑴本科学生要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按要求独立完成本科论文的撰写,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后,成绩按“无效”处理,并取消答辩资格及学位申请资格。
⑵本科学生要树立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定期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本科论文工作进度。
⑶本科学生的本科论文成果、电子文档及其它资料应于答辩结束后交指导教师收存,对于本科论文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学生应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能擅自对外交流或转让。本科论文未经指导教师批准不可以对外发表。
五、稿件提交
1.学生上传各写作环节稿件、查看已上传稿件及评语等,均需登录平台进行相关操作,不允许线下处理。
2.本科学生请按指导教师建议及本科论文撰写须知,参照模板,认真修改后提交稿件。开题报告、初稿环节及终稿环节,学生均有两次提交机会。达到每个环节的提交次数后,学生将不能再提交稿件。请珍惜提交机会,提交稿件前请查看确认,以保证上传的是当前最新稿件。
3.专科学生终稿提交截止后,由评阅教师负责统一批阅。批阅截止后,不合格的学生可有一次补交稿件的机会。
4.维普查重检测系统已嵌入奥鹏学生学习平台,本科学生的初稿及终稿稿件必须在学习平台完成查重检测工作,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查重检测报告。每名本科学生在初稿环节及终稿环节分别有一次免费查重检测机会,学院以红包的形式按写作环节分配到学生账号内。
六、写作过程相关说明
1.本科论文写作需要完成开题报告、初稿和终稿三个写作环节;专科实习报告只需要完成终稿写作环节。
2.本科论文写作的开题报告、初稿环节及终稿环节是必交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稿件,即视为终止写作,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3.待写作环节开始后(即2024年1月15日之后),本科学生可以通过由平台系统公告提供的指导教师手机、电子邮箱,与指导教师进行联系,及时和指导教师沟通,取得指导教师的帮助和指导。专科学生不安排指导教师。
七、本科论文或专科实习报告成绩无效、不及格的原因
本科论文或实习报告成绩无效、不及格的原因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列出情况之一:
1.本科论文或专科实习报告抄袭、雷同。
2.未按要求进行查重检测,或查重检测结果未满足正文检测文字复制比理工科≤40%、文科≤30%的要求。
3.开题报告或初稿未提交;初稿环节未定稿,且未在平台提交终稿。
4.未经指导老师批准而擅自修改或更换题目,同一本科论文稿件反复上传或未作认真细致地修改就再次上传。
5.未达到本科论文(专科实习报告)内容、工作量及格式方面的要求。
6.在学位论文答辩中追溯到的写作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八、学位论文答辩安排
选择2312批次本科学位论文的学生,无需进行答辩申请,写作成绩及格及以上者,具有参加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符合学位论文答辩资格,但放弃参加答辩者,可以申请毕业,不再有学位论文答辩及重新写作的机会。只允许当前学位论文批次专升本及高起本的学生进行答辩。
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若第一次答辩成绩不合格,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修改学位论文,符合答辩要求后可参加当前批次的二次答辩,二次答辩的成绩为学位论文答辩的最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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