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管理学原理、管理心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管理经济学、公共关系、公共财务、管理定量分析、应用统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文秘。
(1)考生需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3)高起专、高起本应具有高中、中专文化程度。
(4)专升本应具备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缴清费用,办理完成毕业手续后,由院校和国家教委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专(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可申请学士学位,专(本)科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终身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