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具有较好音乐素养和教学能力的专门人才。通过本专业的学习,能适应教师专业化的发展要求,系统掌握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与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以及进行教学研究的能力,又能够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新课程改革以后的教育教学工作。
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含中外器乐)、和声基础、中外音乐史与音乐欣赏、合唱指挥、歌曲写作、曲式分析、艺术概论、舞台表演、舞蹈、教育学、心理学、小学音乐教学研究、现代教育技术等。
(1)考生需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3)高起专、高起本应具有高中、中专文化程度。
(4)专升本应具备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缴清费用,办理完成毕业手续后,由院校和国家教委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专(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可申请学士学位,专(本)科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终身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