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3号)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证在辽宁省内的中国公民,或省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在读的大学生,国民教育系列的成人高校毕业生、自考毕业生(不含在读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证在辽宁省内的中国公民。
2.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1)幼儿园教师资格,具备中等(幼儿)师范学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具备中等师范学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以上学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学历学生(以下简称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均可报考。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育部令第33号中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笔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报地址为http://ntce.neea.edu.cn)的方式,分为三个环节:
1、网上注册报名;
2、网上审核确认;
3、网上缴费确认。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符合证件照标准的照片不能通过审核;
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
四、报名相关规定和要求
1. 网上审核。考生信息只在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确认。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由审核单位退回,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上报进行确认、审核。
2.信息更正。如考生本人发现填报信息及考试科目有误,且已审核通过的考生,需要更改信息时,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在2022年1月17日15:30前到各市招考办现场更改,市招考办留存复印件,同时打印更改信息表,由考生本人签字;审核通过且已经缴费的考生将不能更改任何信息。
3.考试缴费。考生按规定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缴纳考试费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19日。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6]6号)规定,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60元/科人。报名时不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
4.打印准考证。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并缴费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审核部门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2年3月7日--3月12日在网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5. 容量限制。当各市考区报名人数达到考区最大容量时,该考区将关闭报名通道,考生可就近选择其他考区进行报考,当审核通过并缴费完成才视为报名成功。
五、考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辽宁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使用纸笔考试方式,考试日期为2022年3月12日。
六、教师资格考试科目
1.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通用技术等16个学科。
2.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各科笔试。
3.申请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纳入面试环节考查。
七、其他说明
1.考生在笔试成绩查询时段内,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2022年上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预计为4月15日。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内(具体查卷时间由省级考试机构确定),向各市招考办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查卷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复查结果由市级考试机构提供。考生在申请时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2.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3. 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 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4.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5. 防疫要求。根据辽宁省新冠疫情发展情况,考试前将会在各市招考办官网发布具体的防疫公告,考生须随时关注并按照要求参加考试。考生因未执行有关防疫规定,影响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考生对学历报考有任何问题可以关注:辽宁成人高考网官方公众号或咨询报考老师。
第一时间掌握学历报考通知及相关考试信息!
招生政策、报考条件、报考流程、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录取分数信息等。
本文关键词:辽宁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公告
本文地址:http://www.lnckedu.com/show-20-12-1.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观看:3104人
观看:3997人